癌症之所以可怕,不只來自對死亡的恐懼,還包括病患擔心自己在治療過程中必須面臨的身體變化和不適,以及照顧者可能身心俱疲,此外還有可能讓人喘不過氣來的龐大醫療花費。台灣癌症資訊全人關懷協會理事長謝瑞坤就表示「三到五年前,當時最貴的藥物頂多一個月五、六萬,若病人有買幾個單位的癌症險,有些還偶爾有點剩,但新一代的標靶藥物,一個月動輒十五到二十萬左右,這是以前完全無法想像的數字,光靠以前保的癌症險,絕對不夠用。」癌症之所以可怕,不只來自對死亡的恐懼,還包括病患擔心自己在治療過程中必須面臨的身體變化和不適,以及照顧者可能身心俱疲,此外還有可能讓人喘不過氣來的龐大經濟壓力。
標靶藥不符健保給付規定 自己買單年逾百萬
健保局目前針對標靶藥物大多採「有條件給付」,例如需前一種治療失敗、或是符合規定病況。但是標靶藥物對於越早期發現的癌症,治療效果越顯著,因此許多心急如焚的病患選擇自費,以便在第一時間就採用更有效的治療方式。甚至受限於給付期限,當期限終了無法繼續符合給付規定時,依然還是要自行付費。
癌症希望基金會執行長蘇連瓔說,曾有一位大腸癌第三期女性患者,即便得知使用爾必得舒六個月的療程就能有效抑制大腸癌復發。但由於病況不符合健保給付的條件,她擔心近百萬元的藥費會拖累家庭經濟而不願自費投藥。結果這位病患在癌症復發後不到兩年便撒手人寰,留下丈夫與稚子,令人遺憾。
癌症新式療法 健保不付需自費
除標靶藥物外,不斷進步的高科技治療方法也為癌症治療開啟新頁,例如銳速刀、螺旋刀、電腦刀等,利用電腦斷層掃描或X光定位腫瘤位置,可以在短時間內針對病灶進行高劑量的放射線治療,以減少誤差,避免傷害腫瘤以外的正常細胞。但是這些高科技療法,大多沒有健保給付,或必須符合適應症才能給付。以要價二十餘萬的電腦刀為例,必須符合原發惡性或移轉性腦瘤,不適開顱手術或曾接受開顱手術,但有殘餘腫瘤或腫瘤復發。以及因嚴重心肺疾病、其他內科疾病,不適合全身麻醉者等情況時,健保才會給付。
不僅僅是醫療花費,罹癌時家人的照顧費用、薪資損失,對家庭經濟也會造成一定的衝擊。而大眾對於癌症採取的避險措施大多是投保『防癌險』。但『防癌險』真的能夠填補醫療花費嗎?
傳統癌症險不符需求 醫療費用依然自己承擔
過去傳統防癌險都是屬於『療程型』,其內容設計主要是針對早期癌症的治療方式,因當時治療方式單純,主要著重於手術、傳統化療、放療等方式,而且花費也不大,的確以前癌症險是能夠COVER治療花費,但現在已經存有很大的疑問。來看一下『療程型防癌險』的理賠項目,以某家1單位的防癌險為例:
按照上述所說的癌症治療費用,該如何理賠
- 每月5萬到20萬的標靶藥物:除住院前後30天的「門診醫療保險金」,或「化學治療保險金」條款中有特別將標靶藥物列於其內外,其餘完全無法理賠。而每次回診領取化療藥物,不論領取幾天份藥物量,均以一次計算,也就是只賠1000元。
- 數萬到數十萬的新式療法:僅以「癌症放射治療保險金」每次1000元理賠
- 數萬到數十萬的新式手術:以「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2萬元理賠
以上這三項癌症高額花費,唯獨只有「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理賠較為接近,但癌症手術的限制為『外科手術』,更明確的定義是條款中註明『以癌症病灶全部切除為目的之手術』,以切除為目的之手術為破壞性治療,這是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才會選擇,自然不可能施行太多次。而其他的「骨髓移植」、「義乳重建」、「義齒裝設」都是針對於特定病情,無法適用於大部分癌症病患,理賠機率自然就會比較低。
癌症住院天數偏低
唯一能被寄予厚望的只有「癌症住院病房保險金」,但根據健保局的108年醫療統計年報顯示『惡性腫瘤平均住院天數僅13.6天』,其中包含了生命末期入住的安寧病床。換句話說,癌症住院天數比想像中短,甚至有半數都會在7天內出院,如下表:
當然我也不否認還是會有治療年期長、累計住院天數多的個案,但購買癌症險種的用意就是希望透過保險理賠足夠的金錢,以期能在初期積極投入治療。而防癌險的「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所理賠的10萬元可能連一個月的醫療費用都無法填補,又怎麼能期盼拉長存活年齡?
一次給付型 癌症花費有保障
與其把保費分散在這麼多的理賠項目上,倒不如全數集中在「初次罹癌保險金」上,只要確診罹患就一次理賠整筆的保險金。目前符合的險種有『一次給付型防癌險』、『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沒有多餘的理賠項目、不需配合條款慢慢申請理賠,只要確診罹患就可一次理賠整筆保險金,讓罹癌初期時即可有足夠的資金積極投入治療。
主要差異是,『一次給付型防癌險』範圍僅針對癌症,但保費最為便宜;(2) 『重大疾病險』包含癌症共有7種疾病,但投保目的只要是為了癌症,其他疾病條款過於嚴苛,且有13種癌症是不給付的。(請見重大疾病險疾病範圍);『重大傷病險』包含癌症大約有300多種疾病,對於癌症除了原位癌等治療容易、花費少、存活率極高的癌症以外,保障範圍是最廣的,給付條件又以健保重大傷病發卡為準,盡可能避免雙方認知差異的理賠糾紛。(請見保障癌症的新選擇-重大傷病險)。當然,按保障範圍來看,自然是重大傷病險最為昂貴。比較好的選擇是混搭防癌險與重大疾病或重大傷病險,兼顧預算以及保障範圍,而若是住院期間的保障建議可以選擇『實支實付險』,可依據實際花費多寡理賠,更符合填補損害的需求性。
因此癌症醫療要有保障,推薦搭配的方式是:
- 一次給付型防癌險、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貼補門診化療、標靶藥物治療花費。建議盡可能有200萬左右的保障
- 實支實付險:貼補住院期間的病房費、新式檢查及治療費用。建議「住院醫療費用限額(醫療雜費)」理賠項目合計至少20萬元以上
不過目前業界的「一次給付型」商品幾乎是終身險或還本險,保費與定期險相比差價甚至高達數十倍,若要投保足夠的保障將會擠壓到其他保障預算,因此,建議消費者應當多方諮詢,尋找有銷售定期險的保險公司(或透過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員提供各家商品組合)。至於若依然想投保傳統的『療程型防癌險』,建議還是要先以上述兩種保障為主,投保足夠後再考慮額外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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