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與保障多少比較好?不能只看「雙十原則」

保費與保障的比例該多少才是合理的?保險業有流傳一種說法叫「雙十原則」,意思是指「保障必須是年收入的10倍,但保費要控制在年收入的1/10以下」,這裡的保障指的是壽險保額。「雙十原則」主要精神在於「以低保費規劃出大保障」,就目前國人平均僅121.9萬的壽險保額上看來,假如真能做到「10倍年收入的保障,1/10以下年收入的保費」的保險規劃當然值得讚許。但是「雙十原則」的計算基礎是建立在「收入能力」上,收入越高反而保障要買得越多,若是過於相信「雙十原則」的比例,那就大錯特錯了。

責任缺口有多少,決定壽險保額需要多少

同樣是雙薪家庭,第一組要養兒育女,第二組則是頂客族不想生小孩,收入同為100萬,若按照「雙十原則」兩組皆投保1000萬的壽險保額,那麼對前者來說不一定足夠,對後者來說卻有可能過高,所以依靠「收入能力」去計算需求其實太過粗糙。

因為壽險的投保目的,是為了讓身故後的遺族日後生活不受到影響,這與「收入能力」無關,而是取決於「責任」有多少?「責任」包含了扶養無工作能力的家屬、支付家庭的生活費用、房貸、車貸或其他債務,若身上的現金資產無法保證這些「責任」能繼續履行,那麼剩下的缺口就該由壽險來填補。(相關計算方式可參考此篇文章計算)

假使第二組的頂客族夫婦沒有子女、父母親需要扶養,身上也沒有負債,在不需要任何現金留給遺族的情況下,身故保障自然也不需規劃。

責任就像水杯

雙十原則未考量保險費率的計算基礎

雙十原則中以「保費不超過年收入的10%」當作保費預算標準,這在剛出社會的新鮮人上看來較為適用,年收入平均約為30萬元,保費通常也建議不應超過3萬元。但畢竟保費的高低受到各項因素的影響,如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態等等,而保費預算也會受到家庭其他支出的限制,若以收入能力一概而論,在實際規劃上反而會出現諸多困擾。例如100萬保額的一年定期壽險,30歲男性不到2000元,但50歲男性卻要4~5倍的保費,若是規劃「10倍年收入的保障」,可能除了壽險以外,再也無力規劃其他保障。

以收入能力作為保費預算的衡量基準,在特定人士上也會產生問題,例如家庭主婦雖無收入能力,但依舊要負擔起家庭照顧責任,這時候保費預算該如何衡量?其次則是高收入者,年收入數百萬,風險大多能自已承擔了,「保費不超過年收入的10%」的說法,似乎也是多此一舉,甚至還有可能演變成業務員要求加購保單的武器。

保險應該以「風險管理」的觀念來評估

當然,我並非認為一個家庭為了保障,就可以無視保費是否超出了承受能力,只是要強調「雙十原則」是一種極為偷懶又誤差極大的保險規劃方式。保險本身就是一種「風險管理」的概念,這是需要經過客觀的風險評估、分析,以及選擇適當的策略,每一個人的家庭狀況皆不同,絕非以單一公式就能全部套用。而對於保險預算多少是可以承受的,只有自己才最清楚,但是我個人建議「支付保費後,家庭必須尚有儲蓄能力」,因為保險只能保障契約訂定的風險事故,若家庭要能夠成長、提升生活品質,唯有透過良好的儲蓄理財,當預算無法規劃全部的保障時,就需審慎選擇應當優先轉嫁的風險,請記得最後這一句話「發生機率高不是高風險,損失很大才叫做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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