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幫忙解決保險契約問題時,常常遇到有人詢問我『之前家人幫我買的保單不是我簽名的,那這樣會不會有問題?』基本上保戶在保險契約上總共有三種人需要簽名,分別是「要保人」、「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這三種。而這三種人誰未親自簽名,最後的結果會大不同,以下為各位解說:
「要保人」欄位不是親自簽名
要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契約的人,同時也是負有繳交保費義務的人,如果要保人未親自簽名在「保險法」上沒有明確規定,然而「保險法」是屬於「民法」的特別法,當特別法未規定時就往上參照「民法」。
民法第153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註:民國52年保險法第44條修正意旨載有:『查保險人既經要保人之聲請,即屬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依民法第153條之規定即為成立』,則保險契約為「非要式契約」。
因此契約成立與否跟「要保人是否親自簽名」沒有絕對的關係,只要對於保障內容清楚也確實繳費,能夠證明「意思表示一致」即為成立。當然如果發現簽名不符時,為了避免後續辦理契約變更出現的小麻煩,最好還是盡快申請變更簽名樣式。
「被保險人」欄位不是親自簽名,且「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
「被保險人」是被保險契約所保障的人,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而「被保險人」又不知道自己被買了多少保單,此時將可能讓他受到生命威脅,因此保險法對這類情事是有嚴格規定的。
保險法第105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健康險-保險法第130條準用第105條;傷害險-保險第135條準用第105條
因此當被保險人欄位並非親自簽名時,這張契約形同無效,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就有可能會以這條拒絕理賠,並且退還保費,所以若發現要保書的被保險人欄位並非親自簽名,要趕快在保險事故未發生前向保險公司申請變更簽名樣式。
但未滿7歲無行為能力者,可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監護人代為簽名,只不過我依然建議小孩滿7歲後,盡早將簽名變更為小孩親簽的樣式,避免後續申請理賠時造成麻煩。
此外,若簽約時被保險人無法親自到場,也可以由被保險人簽具「代理授權書」,授權他人代為簽名,但後續依然是建議要將簽名樣式更正。
「法定代理人」欄位不是親自簽名,同時也不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
假如法定代理人不是要保人,也不是被保險人。那麼依據民法規定,未滿7歲或無意識、精神錯亂者之「無行為能力人」,都要「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權利。而若是7歲以上未滿20歲者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則是要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下:
民法第76條
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民法第79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因此,要個別來看待
1、未滿7歲或無意識、精神錯亂者之「無行為能力人」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任何一位是「無行為能力人」,只要「法定代理人」未簽名都是無效的。
2、7歲以上未滿20歲者之「限制行為能力人」
- 「被保險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但「法定代理人」未簽名,則依然按照上面的「保險法105條」認定為無效。
- 「要保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未簽名則是”暫無效力“,直到「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開始產生效力。因此還未簽名同意前發生事故,那麼保險公司不理賠。但後續簽名同意後,依然會理賠。這是蠻獨特與上面結果都不同的。
註:「要保人」、「被保險人」其中一位剛好也是「法定代理人」時,因已簽名就不會被認定為無效。
最後提醒,若發現要保書上這些應該要親簽的欄位並非本人簽名時,只要事故未發生,其實保險公司為了賺取保費(或是不想把之前收的保費吐出來),都會讓保戶亡羊補牢的,因此只要盡早處理都不用擔心有任何問題。
請問母親信任擔任保險員的親戚,所有保單都是親戚自做主張後,才告知母親,母親不知道包單內容,甚至保單也不在母親這裡,但都有繳保費,有些保單要保人和被保險人不同一人,也是代簽,這保單有效嗎?業務員算偽造文書嗎?
是否有偽造文書情事,我不了解詳情,不好判斷
但大部分情況,除非消費者定期檢視,否則大多會忘了自己的投保內容
因此難以光從這一點就認定有任何欺瞞或違法情事
只是保單不在母親這?難道是在業務員那嗎?
如果是的話業務員保管保單的確是違反了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如果保單都不在身上,那時如何確定簽名都是代簽的?
該業務員民國100年缺業績使用別人之名義來投保,但該業務員有拿紙本保險要保書給要保人簽名,但當時被保險人不在,所以業務員有請要保人轉交給被保險人簽名,而且保單前2年的保費都是由業務員所支出,但之後該業務員不想再繳這張保單,有告知該要保人是否要保留這張保險契約,要保人經過考慮過後願意繳交這張保單,同時被保險人更名也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更改印鑑變更,後續也是該被保險人繳交保費,持續繳交該保單至第10年,但現在要保人主張從未知悉這張保單,但又願意繳交保費,沒知悉怎會繳交保費而且繳了這麼多年,說詞前後矛盾,還要告業務員當時偽造簽名,因為前2期保費都是該業務員所支出,事後也承認該保險願意繳交保費,該業務員是不是可以主張保戶為了貪這2期的保費呢?請問這樣也告的成嗎?
若沒有偽造的意圖與事實,當然就不會成立囉
您好,請問原要保人為我,20年前孩子出生後便為孩子購買終生壽險,後來與孩子父親離婚,但最近孩子受傷要申請理賠時,才發現要保人已更改,我本人卻不知道,請問這涉嫌偽造文書嗎?
若變更要保人作業並非由您簽名同意變更,那麼的確有可能是偽造文書,亦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異議
保險争議,問答內容:您好!要保人是我,被保險人是我母親,多年前加保時,兩者都是母親簽名,我確實繳保費,如今約滿要解約領回本金保費及利息,才發現要保人簽名不符,要問的是:若按照您的見解,只要變更簽名樣式,可順利領回保費及利息,但我擔心發生另兩種情況:1、會被判保單無效契約終止,只退回保費,2、或可領回保費及利息,但母親和當初拉保險的銀行櫃台人員會被告偽造文書及賠償利息嗎?所以,我的擔心可能發生嗎?
請問投保時年紀多大,人的簽名習慣都會因為時間而改變,如果是許多年前投保或是投保10年齡尚輕,我認為問題不大
謝謝您快速回應!18年前投保,當時45歲,現在63歲。
時間已經蠻久了,我認為可以辦理變更簽名,原因就寫簽名習慣改變
我有保一張防疫險,在辦理理賠時收到保險公司簡訊通知我無法理賠,要退我保險費,詢問業務員後,業務員說公司找不到我的要保書,所以拒絕理賠,請問這種情況要如何處理?
這就要看您是否能夠證明當時有向業務員投保,然後依此向所屬公司或金管會申訴
您好,
25年前投保當時,母(要保人)為兄(成年)弟(未成年)投保,代簽被保險人簽名欄位,
該保單已繳滿20年,怕將來理賠有問題,建議如何處理,讓保單仍有效?
建議申請變更簽名樣式,表示因為年齡增長,而簽名樣式有變
您好: 如果電子保單上面是業務員代簽,但是在行動投保聲明確認書上面是本人親簽的,這份保單也可以主張契約無效嗎? 謝謝
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就可能會有問題,除此之外影響不大
版主你好:
請問保單借款非要保人親簽,當時要保人尚在國外工作,被前妻與保險業務員私下串通,偽造要保人簽名,保單借款20萬。但借款金額是匯至要保人帳戶,此帳戶當時是由前妻保管。並在要保人還在國外時就立刻將借款金額全數提領出來。
事後要保人多年之後發現此保單已被借貸,立即和保險公司申訴,但保險公司業務過失致要保人蒙受損失為事實,回文仍處處以其專業用以對抗去應負主責。而退回申訴。
請問要保人要如何維權和要回損失?
謝謝
關鍵在於您是否能夠舉證且法官採信,能夠成立才來談求償以及所屬公司連帶責任問題
您好
今年幫2歲兒子買防疫險(限已停賣)
近日通知保單被退件
因為填寫保單時.下面的被保險人簽名簽錯
簽成自己(我是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請問這保單能否補簽名或修改
或是應屬無效保單
契約有小與否與是否簽名無關,基本上應該是可補簽名才對
請問補簽名有限制天數嗎
如果要、被保險人不同人,那麼未經由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在法律上是自始無效,代表契約從頭到尾都不存在,又何來補簽名這件事情
但實務上就要看保險公司是否主張,如果還沒發生事故“有可能”用補簽名讓“間接承認”契約有效性
您好
想詢問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都是同一人,但業務員趁著一時方便,未經本人同意及自行簽收保單,且本人從未取得保單,但都有按時繳費。
由於前陣子出險,發現其中一項附約並未達當初業務員的誇大其詞的理賠,由於業務員自行簽收,導致錯過保單簽收後十天猶豫期,且未曾拿到保單,以致於只能單方面錯信業務員的誇大其詞。
那麼請問如果向客服申訴,會不會導致整張保單自始無效呢?
謝謝您
您好,這部分並不影響契約的有效性,但是因為保單簽收並非本人簽名,您可向保險公司申訴表達此事,並主張『契約撤銷權利期間是自要保人簽收翌日起算10日內,既然保單簽收非由本人親自簽名,則期限尚未終了,代表要保人目前尚可行使契約撤銷權利』
您可參考本篇解說http://safeins.tw/contract-issues003/
你好,四月投保防疫險時由於家人無法到場,所以幫父母及姊姊代簽保單,請問若有草擬「代理授權書」的情形下,保單是否會因不是親簽而被退件呢?謝謝!
若保單有通過,那麼法理上是可能有效(可能的原因是要看代理授權書的授權內容)
但不代表有代理授權書,保險公司就一定會同意承保,這是兩回事
請問保單已經承保。(要保人=被保人)
但當時要保書是朋友ㄧ起幫填寫的。
現在要做理賠時,我可以自己填寫送件嗎?還是需要朋友填寫。
如果自己填寫 理賠會有影響嗎?
法理上是不影響,但若您擔心麻煩(保險公司堅持無效而需打契約確認之訴),請朋友協助也不是不行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家人),但同意代為簽名,且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已核保),可以申請理賠嗎?
原則上要”書面”同意才算數,但您仍可試看看
版主所説的書面同意,
那”書面”需要隨保單交給保險公司嗎?
感謝您
當然不是囉,您提供給保險公司不就是自己先承認?
等到契約成立,且要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主張非被保險人親自簽名時,再拿出來佐證
只是簽訂契約時並未告知保險公司有代理授權一事,等到契約履行後才主張當初有代理授權…這部分到底是否有效,建議您還是詢問民法專業的律師吧
今年4月幫小孩及老公投保和泰防疫險~目前尚未通知合保成功~而今天保險業務告知我,和泰產險會抓未親簽保單而退保~可是當初承保時業務沒有告知要親簽而直接送件,那假設如果不幸確診那保單還能申請理賠嗎?那我能投訴業務還是要怎麼做呢?
當短時間要承接大量的投保案件時,幫客戶簽名似乎真的不算少見
但我不是要幫業務員護航,因為只要有點法律概念都知道不能這樣做的
接不了就不要接即可,賣奶粉的利益去承擔賣白粉的風險,這真的很蠢
那麼回答您的問題
簽名與否與契約成立沒有直接關係,但這個前提是保險公司也要同意投保後,才去討論後續是否理賠
那麼如果保險公司同意投保之後,無論是否親自簽名,並不會影響後續的理賠權益
但以上的狀況只適用於「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的情況
如果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時,那麼按照保險法第105條,契約是自始無效
即使契約已經成立、即使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仍然不會動搖契約無效的事實
所以保險公司必須退還保費,自然也不需理賠
那申訴業務員有用嗎?
除了讓業務員接受懲罰以外,對契約效力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就算打到法院也是一樣的結果
如果您要申訴業務員,可以透過保險公司0800申訴專線
或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意信箱
您好,媽媽從我小時候開始加保(附約,媽媽為要保人)
因我有自己想要加保其他的同類保險,
但此期保險期屆滿,我有明確告知媽媽不請將此保險退掉(不要續保)
我剛剛查詢,媽媽又擅自繳費續保,導致我無法保我自己要保的保險
請問我能要求保險公司撤銷此保單嗎?
(未經過我同意跟親自簽名)
若要撤銷,請問有什麼管道可以撤銷嗎?
我有問過保險公司,回覆說「需要要保人同意」
我都成年很久了,也口頭明確告知媽媽不要續保
用存證信函就可以了
但是建議還是先確認保單內容是否真的不佳
畢竟十幾二十年前的保單利率很高,部分險種的終身險保費是現在的1/2~1/4左右而已
最好拿給其它人幫您分析
避免業務員為了行銷而擅自要您解約
您也可以透過本網站的諮詢服務功能,將保單拍攝給我看
你好,
請問投保防疫險時業務沒有告知需要親簽,
直接給資料他幫我處理,資料還在審核過程中不幸確診,
之後得知保險被退件,請問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嗎?謝謝
簡單來說,保險公司只是找一個理由拒絕承保而已
就算您想要表示簽名並非契約成立要件
但保險公司仍可拒絕承保,無論任何原因
這就是契約自由
就好比到商店,不是付了錢對方就必須賣
所以很抱歉
請問
1、未滿7歲或無意識、精神錯亂者之「無行為能力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任何一位是「無行為能力人」,只要「法定代理人」未簽名都是無效的。
所以訂立保險契約以未滿7歲當要、被保人是可以的嗎?只要法代簽名即可以嗎?
是的,可由未滿7歲擔任要保人,只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
您好~今年一月份同事姊夫缺業績,全家保了$1210的和泰防疫險,但只有我的是親簽,父母、姊姊是同事寫的,但2月份有收到審核通過的簡訊,現在剛好父母確診,請問是否可以順利理賠下來呢~感謝回覆🙏
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那麼是否為親自簽名就不會影響契約的效力,最主要是確認有投保的意思一致,而只要「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當然就要依約給付保險金。
請問有什麼管道可以查詢保單是否為本人簽名?
保單內頁就會影印當時投保時所填寫的要保書文件,若是保單遺失,可支付100元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重製
您好,
要保人、受益人均為母親,被保險人是我。所有保費都是母親向我請款拿現金繳納的。但近日我發現高達7張保單的簽名根本不是我簽的,金額破百萬台幣。所以我在太過忙於工作並過度相信母親的情況下,多年來陸陸續續投入了大筆金額於我從未同意的儲蓄險,並且這些錢已經全數被母親領回,她也不願意歸還,甚至不願意承認。請問:
1. 盜簽我名字的人是否犯了偽造文書以及詐欺罪?
2. 保險員從未向我解釋說明保險內容以及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角色和權利義務,保險員甚至沒有在現場確定保單是我本人親簽,按照保險法或是保險公司通則,是不是也能懲處這些保險員呢?
第一、當然是涉及偽造文書罪嫌,而保險法也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契約自始無效,雙方必須互負恢復的責任,保險公司必須退還保費給要保人、已取得的各項給付也必須返回給保險公司。
第二、保險業務員未親見親簽,甚至有其它煽動消費者進行不法情勢,都可按照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予以懲處。
非常感謝版主細心回覆,您在電郵中的回覆我也仔細讀了好幾遍,您真的是保險法專家👍。不知能否冒昧請問您可否推薦「熟悉保險法和刑法偽造文書」的律師或事務所給我呢?
請問保單要保人是女兒,被保險人是媽媽,申請保險理賠時非媽媽親自簽名是否有構成偽造文書之疑?
什麼樣的保險金?身故、還本、還是健康保險?
一般來說除了身故與還本保險金可指定受益人以外,其餘健康保險皆是由被保險人申請,即使幫被保險人簽名申請,但保險金仍匯入受益人之帳戶,則因為並未造成他人的損害,就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您好~20年前有幫父親母親投保投資型保單附加癌症險,被保險人是父親母親各一份要保人都是女兒我本人,繳保費的人也是我女兒本人,受益人是孫女,因為父親有賭博惡習所以ㄧ直以來一直要吵我給他150萬的壽險金但我沒有錢給他,所以他去告我這保單不是他簽的(因為當時投保的要保書有寫錯身高體重所以我本人從新寫要保書);這樣有偽造文書刑責嗎?
很抱歉,關於偽造文書罪是否成立這一點,的確是很有可能的。但是您必須思考的是,即使您付了錢,但事情就此結束,若食髓知味,下一次再來威脅您該怎麼辦?不如積極面對,例如終止契約等等,不過媽媽的保單是還有效力?還是已經發生理賠事故終止了?
請問拿到的保單不是自己的簽名,但是險種保額及條款與自己簽的那份想兔,業務員是否觸法?
謝謝
業務員冒簽對他本身來說當然觸法
只是對於您的契約是否有效,就要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否為同一人
若是同一人,那麼契約不會當然無效
若是不同一人,那麼契約自始無效
若要、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只是原說好的金額被拉高一些,原本要保人想說算了,不要麻煩契變,且當初請業務員代為保管保單,時隔兩年要解約前要回保單,發現兩張保單的簽名都不是本人親簽,請問這該如何主張?謝謝
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訴保單非本人簽名,然後保險核發後需要簽收,簽收單也非本人簽名,因此主張契約撤銷期限仍未終止,保戶仍可要求撤銷契約並返還所有保費。
妳好
請問婆婆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幫孫買保險
這保單是否成立?身為媽媽的我是反對
去年不繳,今年又再煩說整合復校,真的很煩
是否能檢舉業務?
您好,未經過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本契約當然是無效的。若是保險業務員知情其簽名樣式並非由法定代理人親簽,那麼可按照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向金管會提出檢舉
您好,我曾在保險公司任職,任職期間自行將母親投保之保險(要被保人均為母親)要保人改為自己。之後以要保人身分做保單質借(都是我簽名、母親不知道),後因未收到停效通知(保險公司稱有紀錄掛號於109年7月送達住所)導致保單於109年8月停效。母親於今年(110年)因新冠肺炎住院兩個月後過世,申請理賠才發現該保單停效而無法理賠。請問
1、能否以當初變更要保人及保單質借當下母親未知情及從未親簽名,訴求當初要保人變更及保單借款無效,爭取退還保費或理賠(扣掉當初的貸款本利)?
2、我是否會有代簽名之偽造文書相關法律責任?
感謝您
契約變更是否本人簽名與契約是否有效並沒有任何關係,而您從事相關工作,在職期間偽造簽名不僅只有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甚至還有背信罪之可能。
您好,想請問一下保單要保人是我太太被保險人是我小孩,當時要保書上都是我替太太簽名(投保也是太太同意,且由太太的帳戶扣款),之後如有住院時是否會有理賠問題呢?謝謝
要保人非親自簽名與契約是否成立沒有直接關係,所以被保險人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理應還是要理賠,但是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爭議,建議還是通知保險公司改換簽名樣式吧
你好,我想請問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但本人並不知道這張保單,且簽名也不是本人及親人代簽,業務員簽名有兩個一個認識一個不認識,是否可提起保單無效訴訟。
當然還是可以主張,不過契約的成立不以簽名為要件,那就看保險公司手上是否有其它文件能間接證明當初投保時應屬雙方合意。
請教一下:
1、要保人不識字,也不會簽名,長子是保險業務員,自己幫媽媽投保壽險,簽名都自己寫,受益人為自己,現在媽媽往生,其他繼承人才知道此事,如此壽險成立是否偽照行為?
2、另一張保單為媽媽要保人,另用姐的名義(被保險人)投保壽險,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長子)這樣也可以嗎?被要保人均不知情這樣不違法?
3、另一份保險是媽媽買美金,知情但沒照正常程序需要有見證人的情況,長子幫忙簽名,自己為受益人,成立嗎?
若您描述屬實,的確是有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不過最好要提供相當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偽造的事實,例如過往的文件證明媽媽真的不會寫字等,另外偽造私文書罪為「非告訴乃論罪」,即使和解也是無法撤銷的。
請問產物險保單,如果業務員的助理依業務員要求,代替業務員簽業務員的名字,是否違法?
業務員簽名欄位非本人親簽並不影響契約效力,也難謂違反任何法律,只是這樣的行為自然是主管機關所不許,可能會對所屬公司與業務員有所懲處。
因為如果要保留保單必須要看保單內容才能決定是否繼續保,現在保險公司以簽名樣式落差
阻止申請保單,也不讓我更改簽名樣式,更改為本人簽名樣式還需簽不明文件,明明就是他們偽造文書!
我手中有保險公司寄給我的偽造簽名樣式,ㄧ共三張保單,兩位業務員,共用ㄧ份假簽名,請問這種狀況
如何解決?有何管道可以走?
您好,請問保單當初不是本人自己和業務員保的,要保人的簽名也是被偽造的,
現在要把保單改為自己的親簽,應該是要找金管會嗎?
您好:
您希望怎麼處理這份保單?是希望保留?還是希望撤銷?
保留的話,就申請變更要保人與簽名樣式 (當然法理上有點說不通,但實務上是可行的)
不想保留的話,就向保險公司、主管機關申訴,主張契約自始無效,須返還所繳保費。
原始要保人是媽媽、但是簽名是留爸爸的姓名…怎麼會出現這種匪夷所思的情況?
哪可能要保人是媽媽,但簽名卻是簽爸爸的名字?
20年前要保書已先簽好並交付送件,因是親戚也不疑有他,哪知道現在卻如此主張?
請問被保險人投保20年期定期險(當時年齡為2歲),原始要保人是媽媽、但是簽名是留爸爸的姓名,先保險期間已終止且期間有兩次理賠紀錄,現在要保人主張「「要保人非親簽」要退還保費;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有什麼可以抗辯的理由嗎?(一位無奈的保險業務員)
原始要保人是媽媽、但是簽名是留爸爸的姓名…怎麼會出現這種匪夷所思的情況?哪可能要保人是媽媽,但簽名卻是簽爸爸的名字?
我的意思是,要保人是媽媽,請問”要保人”簽名欄位是簽爸爸的名字?
請問,多年前母親在我不知情下幫我大伯業務員作業績,簽了兩份人壽險,但要保人受益人都是我母親,被保險人是我,都是我母親以未滿20代理人身分簽名,繳了幾期保費後就不繳了,去年其中一保單期滿被通知發放一筆紅利約5萬(保險員通知並要求我與母親在場確認才讓母親領取),我身故後母親可再領一筆約幾萬不等,另一份未到期保單內容也是如此。請問在我不知情下母親是否構成偽造文書或詐保?若我起訴母親,是否會連累當時不知我被盜用的業務員大伯?若撤保,母親是否要退還紅利5萬?若不撤保,這些壽線保單是否影響我未來申請壽險或其他險時難度或審核門檻?
您好,這要看您當時的年齡,若是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的確有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另案保險法第105條「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所謂的『無效』是指契約自始無效,雙方互負還原的責任,因此保費退還”要保人”,已給付之保險金或其它所得之利益亦須返還給保險公司。至於是否會累及保險業務員?要看業務員是否知情而定,但即使不知情而不會遭受刑法之罪責,不過行政處罰可能仍逃不過,且以及相關佣金仍須返還給保險公司。
請問年金保險被保險人簽名不是本人簽名的,保單是無效嗎?
年金保險並不適用保險法第105條,因此即使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且被保險人未於書面簽名同意,仍不會造成契約無效。
因為被保險人是我,但是我毫不知情,故而我要以法律的行徑來告以我得名義,來投保的家人
不知可否有法律上的任何問題呢?
投保當時是否年滿7歲?
未滿7歲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名
被保險人簽名欄位是要保人代簽的還是業務員代簽?
若是要保人代簽,或許有偽造私文書罪的可能性
就算不成立,光是出庭作證這一點,恐怕也會造成家人的麻煩以及心情的不愉快
因此先確認保險內容是否為自己需要
需要的話,向保險公司申請變更簽名樣式
雖然在法律上事後變更並無效用,但主要是演戲給保險公司,讓他們不會察覺當時並非經過本人簽名同意
若不需要的話就跟保險公司談看看是否能撤銷契約
您好,我弟今年剛到台電工作
有拿加保的單子回來要給父母加保險!
但是資料沒寫好,該勾選的地方沒有勾
保險公司退件寄回家裡!說一定要在月底前回覆!
弟弟人在北部,無法處理!我通知他完,他也同意之後!
我就幫他改寫!勾選完整之後,寄回給保險員
修改職業欄、勾選有關健康勾勾
這兩個項目!簽名的地方是父母自己簽的!
因為不是本人修改,這樣會造成偽照文書嗎?
您只是幫忙打勾,但依然由保險契約的當事人或關係人簽名,那就不會構成
您放心
請問
去年6月國泰保險員到家中向我招攬我哥哥的意外產險,
沒有給我哥哥簽名,請我直接匯款保費到保險員帳戶!(所以我認為我買的是國泰產險)
今年4月我忽然想起這件事,所以我詢問保險員我去年購買的是什麼商品,能否給我要保書,才發現她幫我投保的是台壽產險!
今年6月她再問我要不要幫我哥續保?我說好,續保!
她傳給我一份新光意外產險要保書!ㄧ樣請我直接匯款給她!未經我同意,及請哥哥簽名,在我們完全不知情下就投保新合約.
投訴國泰公司,單位主管回覆:
因爲此人員沒有產險證照所以她轉介紹給她老公投保台壽產!這個問題屬台壽產險公司的問題,請我找台壽,且我需証明代簽名是此國泰業務員,國泰才能懲處!
這樣的情況我該怎麼做?我有什麼申訴管道?
您好:按照「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業務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有犯罪嫌疑,應依法移送偵辦外,其行為時之所屬公司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
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其中就有「代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簽章、或未經其同意或授權填寫有關保險契約文件。」,所以是國泰人壽要懲處該業務員喔。
假如保單簽名是業務員代簽名,可以主張契約無效,退還保費嗎?
當然可以喔
您好:
1.我的保單都是媽媽簽名(要保人、被保人都是我),這樣媽媽會不會被告偽造文書罪?保單成立嗎?可訴請失效嗎?(因為當初業務未將真實的保單情況說明,最近才發現)
2.我孩子的保單,也是我媽媽簽名(要保人:我/被保人:未成年孩子),媽媽會不會被告偽造文書罪?保單成立嗎?可訴請失效嗎?(因為當初業務未將真實的保單情況說明,最近才發現)
3.因為媽媽太信任業務,(要保人、被保人都是我)所以保單簽完後(保障型、投資型保單),業務沒有進行確認,就請媽媽簽名(有的甚至不是媽媽的筆跡),那這張保單可以訴請失效嗎?(因為業務講的跟保單內容不一致,最近我才發現)
感謝回答
您好:
偽造私文書要件除了要有偽造事實以外,尚有足以造成損害的事實,不過以消費者繳交保費但卻尚未發生給付的情況下,很難說能造成何種損害,最多就是發放業務員佣金而已,所以控告業務員的機會比較大,當然要控告消費者的案例不是沒有,只不過通常是不會成立的。
但即使如此,還是要先母親做好溝通,也許她跟業務員私交很好、也許她擔心因為此事要跑法院,而對您心生怨懟,強調是因為商品不符需求、業務員招攬過程瑕疵,對事而非對人。
因此除了跟保險公司主張契約無效以外,亦可透過和解方式,要求業務員補償解約後的保費損失,也是另一種處理方式,希望對您有幫助
您好
最近簽到一份電話的保單,想請問如果電話中說同意保險,即該保單就生效了嗎?
如果後續的親簽單沒有回傳一樣是可以扣款嗎?
您好
若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的保險契約,保險契約訂立不以簽名作為要件
您電話中已經表示同意投保,則已經足以意思表示
不過保險核發後,送達要保人的住所或居所,仍有10日的契約撤銷期間,您亦可把握10日的契約撤銷期
你好,
請問,若小孩現在正留美讀書,因為課業繁忙,暫時無法回國簽名要續保的他個人的人身保單,(去年已有買,因為保單即將到期要續約)
(大致的情形,我也有告知保險業務員,小孩現在還在美國,無法回國,所以無法本人簽名,但保險業務員告訴我被保險人的部份有簽名就行了)
業務員講的很模擬兩可,讓我有點不放心
我是媽媽也是要保人
請問可以幫忙代簽 孩子被保險人的簽名嗎?若我幫他簽了,
請問這張保單真的具有效力嗎
您好:請利用右上角的諮詢服務功能,提供保險名稱等資訊,我再幫您判斷。
您好
請問如果要保人、被保險人及服務員都非親簽
因為老婆為保險業務員,同意保險主管代簽名整張保單,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均為老公,繳費是扣老婆信用卡,授權簽名處也非老婆本人
但老公現在堅持不願意投保(重大疾病)
申訴非本人簽名
保險主管也不承認偽簽
保險公司也不處理,要求老公要證明非親簽
請問該如何?
謝謝~
可考慮先透過金融評議中心https://goo.gl/g2OpNV
若不行再走訴訟
但是有可能會使得業務員失去業務員資格,代簽者觸犯偽造私文書罪
您再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