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已經成為我們生活密不可分的元素,每個家庭的每個成員幾乎都有買保險,但是全家人的保費有時卻造成經濟支柱的沉重負擔,因此該如何為家庭每一個成員選擇適當的保險,用有限的預算去調配好適當的保額,我個人認為是目前最重要的保險議題。而過往與我聯繫希望協助檢視保單的案例中,絕大多數的問題都是來自於「買錯方向」、「買的不夠」與「買的太貴」。倘若事故不幸發生,明明保費壓得喘不過氣,卻依然還要自己承受損失,那就失去了我們想要買保險的用意了,因此本篇來為大家簡單說明每個階段的優先投保方向。
有風險才需轉嫁,無風險不需投保
『保險是轉嫁我們無法承擔的經濟損失風險』,我們買保險的初衷就是希望發生事故時的經濟損失能夠經由保險來轉嫁給保險公司(也可是說是轉嫁給大眾平均負擔),那麼應該要檢視自己有哪些風險是我們真正無法承受的,但是往往我卻發現民眾買了自己根本不需要的保險,反而真正需要轉嫁的風險卻幾乎沒有保障。真正應該轉嫁的風險是必須具有「無法規避性」、「無法預料性」、「無法選擇性」,您無法預測它何時發生,也無法避免它一定不會發生,而且最重要的是發生了之後我無法選擇損失的金額增加或減少。
例如很多人迷思在「喪葬費」這個損失上,然而「喪葬費」雖然無法規避、無法預料,但是它是可以選擇我們要支出的費用,預算多的辦得隆重,預算少的可以採取樹葬等「自然葬法」,況且這樣的風險損失是可以透過勞保的死亡給付、個人儲蓄自己承擔等來填補,也就是說當還在壯年時期勞保的死亡給付已經足以支付,就算退休了難道過去幾十年辛苦工作,連幾十萬的喪葬費都付不起嗎?當然有的人想多多益善,希望可以讓家人辦一場數百萬的豪華葬禮那也無話可說,但是我必須強調!!!我們的保費預算有限,如果您確保其他風險都已經轉嫁,再來考慮這件事,否則應當優先剃除。『壽險』這類的保障應該是為了身故後"無工作能力"之家人後續的生活費用問題,而不是讓家人多領一些遺產的目的,若家庭中並沒有無工作能力需仰賴自己扶養的家人,那麼就不需投保。
簡單的判斷方式:事故發生會不會造成家庭可能無法承受的經濟負擔?會,那就是「有風險」。若目前的現金資產足以自己承受,或已經可由社會保險填補,那麼就應該視為「無風險」。
經濟損失大的風險要優先投保,損失小的要列為次要
台灣在人身保險商品上,投保率最高的要屬「醫療保險」,原因是「看病」這件事是我們最常遇到的事故。然而若以30歲男性而言,投保一張保額為2000元的『一年定期醫療險』保費大約要4000元上下,但是同樣的保費卻可以買到
- 200萬以上的『一年定期壽險』
- 200萬左右的『一年定期重大疾病險』
- 500萬以上的『一年定期殘廢險』
- 500萬以上的『意外死殘險』
那麼如果這30歲的男性是家庭經濟支柱,萬一真的不幸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往後一、二十年累積數百萬的收入來源頓失,可能造成數十萬到數百萬的癌症花費無力負擔,可能造成未來下半輩子要支出累計數百萬的照顧費用,那麼要停下來思考一下,”住院一天2000元,每次醫療花費只有數千元頂多十多萬元的費用,真的是我們完全無力負擔的嗎?"即使無力承擔,但不至於造成傾家蕩產,那麼預算考量下,應該要把其他可能傾家蕩產的風險優先補足才對,剩下的預算再分配這些損失小的風險上。更甚至有些風險其實自己承擔也可以,例如筆者常看到有些業務員建議客戶購買多張的『意外醫療險』,要知道意外事故如果需要住院或手術時『醫療險』也可理賠,那麼其實『意外醫療險』只是補強"不住院也不手術的門診治療"缺口而已,但是這種不住院也不手術的門診治療大多是數百元到上千元的醫療費,就算不投保也沒什麼影響。
家庭經濟支柱才是風險最大的保障對象
現代人小孩生的少,使得父母們總是會希望在小孩身上投注更多的關愛,不論是教育、生活物資,甚至是保險上的規劃都希望竭盡所能的完善,然而過於關注小孩卻也往往使得小孩的保險被過於重視。筆者在過去檢視的案例中,發現不少案例竟然小孩的保費是高於父母的,應該要思考的是”當父母發生事故時,小孩喪失生活費用來源,小孩身上有再多的保單,生活仍無以為繼“,電視上常常出現類似的新聞,當發生事故時,爺爺奶奶可能漸漸無工作能力,卻還要想辦法將孫子拉拔長大,甚至家中成員有人臥病在床,需有要人照料,全家陷入一片哀悽當中,只能仰賴社會捐款救助。我想跟我一樣身為父母者,上述的情況是最不想要看到的,因此確保父母的保障足夠才是對整個家庭最有利的做法。倘若預算上非常吃緊,那也應該優先考慮家庭經濟支柱者的保險,有多餘的預算再規畫其他成員。
扮演不同身分,優先投保的方向也會不同
保險絕對不是需要從小買到老的,不同的階段扮演不同的角色,對家庭經濟影響的程度也會有所不同,因此若家庭的保費過高,那麼就應該要針對這些不同的階段選擇適當的保障,以下就依照不同階段來為各位解說。
【家庭經濟支柱】
因為家庭經濟支柱是支撐整個家庭生活的重要角色,當支柱倒塌就會造成家庭經濟嚴重動盪,包含「死亡」、「殘廢」、「罹患重大疾病」等等造成無法繼續工作賺取生活費用的情況,甚至還需要家人提供照顧。若以經濟影響多寡排列,「死亡」、「殘廢」因為會造成未來收入完全中斷。「罹患重大疾病」則可能是短暫性的中斷,但需額外負擔治療費用。
投保優先順序
- 殘廢保障-『殘廢險』、『意外死殘險』:保額以未來尚需提供家庭的收入與照顧費用作為考量。
- 死亡保障-『壽險』、『意外死殘險』:保額以未來尚需提供家庭的收入作為考量。
-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目前主要針對癌症,保額以目前癌症治療花費作為考量,建議至少100萬~200萬左右比較安全。
- 醫療保障-『醫療險』、『意外醫療險』:以『實支實付險』為優先,預算考量不一定追求「雙實支實付」等高保障,至少一定程度情況下能夠填補醫療開銷即可。
延伸閱讀:新手爸媽的保險該怎麼買?
【社會新鮮人】
社會新鮮人通常尚未背負家庭經濟責任,主要以顧好自身保障、不拖累家人為基本原則,因此以經濟影響多寡排列,「殘廢」會造成未來家人可能需要照顧自己一輩子,對家庭經濟影響最巨。其次則是「醫療保障」、「重大疾病」。至於「身故」雖然未背負家庭經濟責任,但父母辛苦養育子女,往往都有期望子女於自己老年時提供生活收入的想法存在,尤其是經濟上並不富裕,但卻大力投注教育花費上的情況,若子女好不容易學成歸國卻遭逢事故死亡,那麼對於父母未來的期望就會落空,因此一些死亡保障還是有需求性的。
投保優先順序
- 殘廢保障-『殘廢險』、『意外死殘險』:保額以照顧費用與未來父母老去後的自身生活費作為考量。
-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目前主要針對癌症,保額以目前癌症治療花費作為考量,建議至少100萬~200萬左右比較安全。
- 醫療保障-『醫療險』、『意外醫療險』:以『實支實付險』為主,因為餘命較長,建議可以規劃「雙實支實付」等較高額的保障。
- 死亡保障-『壽險』、『意外死殘險』:保額可以100萬~300萬間選擇。
【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與社會新鮮人的規劃方向類似,主要還是以事故發生不拖累家人為原則。但若為幼兒時期,因即使一般的疾病也需家人放下工作照顧,加上小孩來日方長,若發生某些疾病可能迫使無法再購買保險,所以「醫療保障」可以規劃的比較足。此外與社會新鮮人不同的是完全不需負擔家庭經濟責任,因此不建議投保任何身故保險。(保險法第107條:未滿15歲不給付身故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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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優先順序
- 醫療保障-『醫療險』、『意外醫療險』:以『實支實付險』為主,因為餘命較長,建議可以規劃「雙實支實付」等較高額的保障。
-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目前主要針對癌症,保額以目前癌症治療花費作為考量,建議至少100萬~200萬左右比較安全。
- 殘廢保障-『殘廢險』、『意外死殘險』:保額以照顧費用與未來父母老去後的自身生活費作為考量。但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針對未滿15歲的保額限制大多只能投保200萬保障。
【老年人】
通常子女已經成年且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因此不需再為家人考慮任何生活費用等問題,此時就絕對不該再投保任何死亡保障。而因老年器官退化,不論是「殘廢」、「罹患重大疾病」或是「醫療」發生的機率都遠大於其他年齡層,但是也因為機率高造成保費昂貴,所以在這個階段如果預算不充裕,建議以”風險損失最大“的為主即可,相較於「重大疾病」的投保成本過高,投保效益不高,建議可以不要投保了,若身上存有一些現金資產,不如風險自留就好。
投保優先順序
- 殘廢保障-『殘廢險』、『意外死殘險』:保額以照顧費用作為考量,降低子女的負擔。
- 醫療保障-『醫療險』、『意外醫療險』:以『實支實付險』為主,因為保費高投保效益低,所以不建議追求「雙實支實付」,只要有基本保障,降低子女的負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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